新旧劳动法的工资计算方法有何不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22:21:28
我现在只能找到新法的工资计算标准,有谁能把旧法的不同点说一下吗?
因为要计算08年以前的一些数据。

以下是新法的计算标准,麻烦按其所涉及的内容对比,谢谢!!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月、季、年的工作日×8小时/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注: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1.没有新旧劳动法之分,只有劳动合同法的出台
2.08年前的工作时间与计薪日相同,都为20.92天,用你的模式的话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0=251天
季工作日=251天÷4季=62.75天/季
月工作日=251天÷12月=20.92天/月
工作小时数=月、季、年的工作日×8小时/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0)÷12月=20.9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