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律师指点交通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5:27:11
事情是这样的,今天(23号)我开摩托车在街上有个小孩骑着自行车,横冲出来.由于有小车停放,挡住了我的视线,看不到那小孩横冲出来,最后撞上了.不是很严重.那小孩的腿撞肿了.然后叫交警处理.交警说明天会有通知.像这样的情况会有什么结果.责任不全在我的身上.而且那小孩不到十一岁.他家长应该有责任吧.我说的到是事实.而且旁边很多人看到.那小孩也承认了是这样.请问,这样的事情我要不要负责任,要赔钱吗?当然我已经买保险.
事情也大概是这样,谢谢您的指点!

一般像这种小伤(根据你的反映),赔偿的费用基本上直接由“交强险”来出了,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来负担了。
无论有没有责任,你基本上不用担心。

根据保监会通知,2008年2月1日起交强险责任限额进行调整,具体项目如下: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 机动车负全责 但是在非机动车故意或违反交通规则时 按各自责任划分
照你的描述 你至少要承担10%(完全无责任情况下也要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当然对方也要承担对你车辆的维修费用

1 如果你是正常行驶并且未超速,你的责任约占10%-30%。因为机动车辆造成非机动车辆伤害,是要承担交强险规定的赔偿义务的。摩托车属机动车。

2 对方占70%-90%原因也就是未正常行驶、家长未心监护人义务,所以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你赔偿的份额由保险公司出。

建议,不要私了,公事公办,交警出具责任划分证明、你要求保险公司赔付。这样杜绝后患。顶多你下一年的保险费高点而已,但可换家保险公司。

1、关键要看对事故的责任划分,10%-100%都是有可能的
2、等交警事故责任认定出来后,你可以大概了解到赔偿金额,然后对方可能会去起诉你,如果保险金不够赔偿的话,就需要你赔偿。
3、如果你愿意,其实你也可以要求把停放小车的车主作为被告,要求其承担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