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的基数一样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9 04:29:47
辞职之后由单位参保转为了个人参保;1.中途中断缴费几个月的时间,对生育险和养老险有什么影响没有?2.生育险在生了小孩子之后还需要买不?是不是像养老保险一样必须买满15年?3.如果在去续叫会不会多给什么滞纳金?

有可能不一样。

  有,停交的话会停效,生育要连续交一年方会生效。养老险影响不大。

  买还有用么?

  要给滞纳金,但你可以不补交,重新交就是了。

  各地略有不同,详情请拨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咨询电话 12333 ,工作时间有人工服务。

  个体人员参保缴费办理指南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自由职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体参保人员)应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以及省、市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按规定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银行按月代扣缴纳社保费协议,通过银行按时足额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保费。

  一、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一)基本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

  按照国务院[2005]38号文、成都市政府第133号令和成劳社发[2006]134号文件的规定,享受社保补贴的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未享受社保补贴的个体参保人员,从2007年起,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100%确定,从2008年起,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

  (2)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为20%,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20%;

  在2006年10月成都市政府第126号令实施前,按照成办发[2001]45号文件的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同时,须按缴费基数的0.6%一并缴纳生育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合计为:20.6%,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