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法律方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0:27:10
一位患者去医院看病,在就诊与医生交谈的时候,有人给他拍了一张照片,然后他问为什么给他拍照,拍照人说:"当内部材料用,不会影响你的。”后来,医院内部经常用这张照片。过了一段时间,患者再去医院时,发现门口导医台的宣传栏上有那张照片。 问: 医院有没有侵权,侵的什么权利,他该怎么办?
这是一个考试题,希望能答的完整一些.还可以加分哦

有啊,侵犯肖像权。
肖像权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采用摄影术或者造型艺术手段反映自然人包括五官在内的形象的作品。 肖像权为人格权之一种,是自然人对于肖像的制作权和标表使用权。法律上的肖像为自然人人格的组成部分,肖像所体现的精神特征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转化或派生出公民的物质利益。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是基于肖像上多方面体现了公民的精神利益、人格利益。
肖像拥有权指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未经公民的许可,他人不得拥有该公民的肖像,也不得损坏公民的肖像。
侵犯肖像权,就是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所以这里,认定的主要问题就是医院使用这个患者的照片是否构成“以营利为目的”。

呵呵,原来这样啊!那就更简单了。
回答如下:医院构成侵权。侵犯了该患者的肖像权。该患者可以医院为被告向医院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且需承担举证责任。

估计是公选课什么的,自己不动手查资料想不劳而获。
侵犯了肖像权,可以要求医院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在报纸上说明,另外可以要求医院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