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发生工伤,单位未参险,认定1~4级伤残能享有退休待遇吗,单位是否要补缴社会保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23:02:52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因此 一级至四级伤残不能享有退休待遇,单位要缴社会保险。单位未参保而发生费用全部有单位支付。

有单位全额支付医疗费和伤残补助金.
不享有退休待遇.

国家规定,工伤被评定为四级以上(包括四级)即可办理退休。

到劳动局作工作认定和伤残鉴定,由企业按工伤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