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赔到多少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1:17:54
我是07年8月进厂,底薪是500,技术津贴是180,全勤是80!总共是760!我们厂将伙食费算到基本工资里面去了,也就是吃多少补多少,然后又扣多少!也就是说我上满一个月的班底薪是760! 十二个月来我的平均工资是1200! 我们这法定底薪是850!我的合同是12月31日到期!
1如果我被裁员了我可以赔到多少钱!
2如果公司不跟我续签合同我能赔多少钱!(今年的合同刚签,--09年1月到11你1月的--但是两份都在人事那边!签不签还不确定呢!)
3如果公司放假(没有事情做),我一个月能拿多少钱!
希望有详细的法律条款依据!谢谢!

1、如果现在公司依法解除合同的话,那你可以得到1.5个月的工资赔偿。也就是1200×1.5,这同时也是公司不和你续签合同的赔偿。

2、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话,那你可以得到3个月的工资赔偿。1200×3

3、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你,公司另外要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4、如果公司没事做给你们放假,那公司也应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你发工资。

法律条文,已经有网友给你贴出来了,我就不再重复了。

帮你问一问

够律师做一个案子的标准了。

1 拿到1个月工资补偿即1200元*2=2400元;
2 拿到1个月工资补偿即1200元。
3 能拿至少850元。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46、47、84、97条。

1、你07年8月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至今超过2年,不满两年六个月,如果公司将你辞退,应当支付你2.5个月工资。此外公司辞退你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或者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就是说,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走人,则需要支付你3.5个月工资。3.5*1200=4200元。如果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你了,你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为2.5*1200=3000元。
2、如果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了,你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应当给与经济补偿,自2008年1月1日起算。根据你的说法,自2008年至今,时间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你可以获得补偿为一个月工资。
3、公司放假的,应当发给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你的说法,应当为850元。
相关法条:劳动合同法第40、46、47、97条。

以 劳动合同法第38、40、46、47、84、97条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