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进行合法合理的起诉离婚?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4:41:46
我实在无法再继续这样的婚姻了,我老婆既蛮横无理又强悍,在亲朋好友面前只要有她在我毫无自尊可言,当时年少,家境又不好,所以别人介绍后结了婚,可是我也是正常的男人,不想活的这么窝囊!后来遇到了一个我心爱的女人,她很善良温柔又体贴,之后我们疯狂的相爱,而我的家人都很喜欢她!当她知道后又吵又闹.可是想到我还有一女儿就没有起离婚的念头,可是她还是不肯罢休,所以就这样闹了快半年多。而我跟我心爱的女人感情递增,到了难舍难分的地步!而她却一再逼我,对我动手动脚,我实在容忍不了这样的婚姻,她甚至拿自杀威胁!又对我心爱的女人动了手!还弄的我现在身上都是伤,她的家人也一再威胁说不会放过我们!我知道是我错在先,可是她也有责任啊!我现在只想脱离她的掌控。和自己心爱的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可是我们的离婚条件谈不下,我宁愿赔偿她的损失,可是我不想把房子的使用权给她!我想把女儿带在身边,因为跟着她我担心女儿会受到她的不良影响!我该怎么办,才能更好的维护我们的权益呢?跟这样既有暴利倾向又有自杀倾向的人真的没法过下去~!希望大家体谅我的苦衷,帮帮我吧!谢谢
可现在的问题是我也算是有外遇在先的吧?如果她先起诉肯定会对我们不利``所以我该以什么样的理由起诉离婚呢?

直接起诉到法院离婚。

女儿10岁以下的,由法院根据家庭情况裁量归谁抚养,10岁以上的,可以由女儿自己决定。但是不管判给谁抚养,另一方都应当支付抚养费。

房产如果是婚前取得的话,是谁的就是谁的。婚后取得的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判决一人一半。

有伤当然要去验了,得出结论保存好证据,再去法院起诉离婚。宁愿赔偿损失,想得到房产,我觉得这方面既然你宁愿吃亏,我系那个应该没问题的,至于女儿抚养的问题: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子女的意见;2周岁以上子女随其生活成长有利的,或者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协议离婚不行的话,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房子要看是否乃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的话,双方平均分割,至于归哪方所有,要看法院的判决;如果不是,就不用担心房子的权属。至于你女儿,如果在两周岁以下,一般法院会判给她母亲抚养;2周岁以上10守岁以下法院会根据你们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以及对孩子将来成长发展的因素决定孩子的抚养权;10周岁以上由孩子自己选择归谁抚养。
补:其实,只是有外遇在法律上不属于过错。当然你想离婚,是可以提起诉讼的,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双方感情彻底破裂,你就以夫妻感情破裂提起离婚。

在她使用暴利倾向又有自杀倾向的行为用录音或者录像录下作为证据,法官会帮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