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违约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21:23:16
我在刚进厂时就先让我签了一个条约!说是要培训后上岗(实际上是找个老员工教你如何操作)要求要做满一年,否则要扣违约金800
适用了一个月才签的劳动合同!
我没做满一年应该要扣吗?
我提前30天辞职,他们也批了!

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不能约定服务期。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这里“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是指用人单位有货币支付凭证的培训,必须是“出资培训”。这样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的服务期合同才合法有效,员工在服务期内离职或者违纪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向其追究违约责任,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培训费用的损失。
如果只是让老员工带新人,教你如何操作,这都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不属于“出资培训”的范畴,因此员工离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要扣。但是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局提出仲裁,因为他们收的这个属于押金行为,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