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没有签合同的犯错误的员工需要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4:02:15
一位怀孕的女员工,无故旷工10多天,本想辞掉,可是因为未和她签订合同,不知道辞了以后是否需要赔偿?怎么做才能把损失减到最小?
难道辞退了她之后,她不会去告我们没有和她签合同吗?

       辞退劳动者是否需要支付赔偿,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如果该劳动者达到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程度,就可以不支付赔偿金。

 

      不过,未签订的话,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