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没到期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9:18:54
我在政府机关工作了三年多,今年才签的劳动合同。来的时候没有带我们签合同交保险,过年过节也没有加班工资,还有08年签了一年合同,我们合同下个月到期提前辞我们(或者到期后不续签合同辞我们),还有我的工资是850扣除保除只有600多元钱,想请问你们按到我现在这个情况,单位应该赔偿我多少钱

你们是什么政府机关呀,没有听说过有这样对待公务员的政府机关,会不会是被骗了,现在政府机关待遇好过所有单位公司,大学生都争先恐后报考政府机关公务员,想不通??

按劳动法规定处理

根据新《劳动合同法》每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你这种情况属于单位违约的情形,用人单位支付你的赔偿金应为正常经济补偿金的二倍。也就是,你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应向你支付二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

根据以上分析,如果单位提前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8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前面所说的月工资是指你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当然,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是无需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的。

希望以上分析能够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