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物业产生纠纷,求助,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4:25:01
本人在北京有房子一套,今年因不满物业的工作(应该上门修理的东西没修或者没修好)。所以拖欠了本小区一年的物业费4000多一点,可今日本人却收到本小区物业委托律师发来的律师函,让我于当日必须交齐拖欠费用,否则将以法律途径解决,并让我付违约金!我现在该怎么办,交还是不交?

你可以拒付物业费4000元中属于物业服务费的部分,因为他给你的服务不到位,但你必须要有法律上的证据。因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主张他服务不到位那你就负有举证的义务,否则在法律上将不予采信!而4000多元中的其他相关费用你应予支付!!你可以仔细研究一下你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的相关条款。
如你没时间耗在这个事情上,那你还是把4000多元给交了!省得麻烦,对于他们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可以直接向物业公司理论,并向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以及物业公司的主管单位建设局投诉!!
如你有精力,也不妨请专业的律师给你应付,不过主张物业公司不作为的举证有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