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求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7:17:38
我和房东签了半年期合同,押一付三,头三月押金已付4000元,由于种种原因押金一直未缴纳。租期间房东和老公离婚搬出了房子,现在房子由房东老公家管理。现在还有将近一个月就到期三个月了,我想租完这期就退租并和房东老公的姐姐(姑且叫二房东吧,没有合同)口头协议好到期搬出,而且还交了500元的暖费和一部分的押金。但是最近二房东反悔,要我马上搬出房子给后租的人腾地方,或者把押金补齐。我想都快退租了再补押金是不是就意味着要不回来了。不想搬,网线什么的都还没到期而且水电都及时交上了。能有办法不搬离吗?或者能让他们给我退钱吗?

可以~道理在你这边不搬他们拉你也没办法,你最好是换把锁这样就不怕家里没人时房东把你的东西给拉出来的危险。

虽然你没跟二房东签订合同 但是在某种意义上你们已经有了 合同关系 可以拒绝搬出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 【所有权变动后的合同效力】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效力。意思就是说,你的租赁期还没有届满,基于合同的约定,你有权不搬出去。如果在此期间,二房东有损害你的权利,你可以直接上法院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