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的房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9 07:53:38
婚姻存续期间的房屋,离婚两年后还可以要求分割吗?
如果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而且在离婚时,又没有专门对房屋进行过价值分割——即拥有房屋方未用其他补偿方式给予另一方补偿,也未签定过另一方放弃房屋分割权的协议,那么,就可以提出要求.
主要,还是取决于当时离婚时,你们之间的离婚协议上,关于共同财产分配的条款是怎么制定的.
前提是,房屋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假如婚前有过财产公证,说明了房屋只属于一方,那么,就不能提出追讨要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