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扣除抚养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5:15:27
离婚协议约定,女方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若干。前段时间女方以为孩子缴纳课余兴趣班为由,在未与男方协商的情况下,擅自扣除一部分费用。请问此部分费用应属于抚养费支付范围吗?男方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如果诉诸法院,会赢吗?
谢谢!
补充一下:孩子的课余兴趣班属于法定的教育费范畴吗?女方在未征得男方同意的情况下,让孩子参加兴趣班所产生的费用,男方必须承担一半?并且可以直接从支付的抚养费中扣除?孩子并不愿意参加该兴趣班,女方这样做也干扰了男方对孩子教育时间的安排啊。

课余兴趣班部分属于孩子教育费。对方主张已经缴纳了课余兴趣班,那她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她确实已交。而且应该把这部分费用和约定的抚养费合计,双方共同承担而决定双方具体承担的费用。
补:既然如你所讲,那么兴趣班的费用不属于必须教育支出,男方就不需要承担一半。

古古怪怪

夫妻走到这地步...

课余兴趣班应该是划定为教育费用这一类,女方不是监护人,没有让小孩参加课余兴趣班的权利。须得到男方(监护人)的同意才行~!
如诉诸法院,应该有很大机会取得诉讼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