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到底应归谁抚养?为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8:12:17
赵(女)与叶(男)于1999年经人介绍结婚。婚后感情不好。2003年,赵生了一个男孩后,叶不精心照料她,致使夫妻感情进一步恶化。赵在分娩后六个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审理,叶同意离婚,但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争执不下。赵提出,孩子尚需要哺乳,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应由母亲抚养,叶每月付给抚养费。叶则提出,根据法律,孩子应归母亲抚养,但是他响应国家号召,已做绝育手术,今后不可能再有孩子了,而女方年纪还轻,将来也可以再生育,因此孩子应归他抚养。

根据你说的情况,男方已做绝育手术只是一个考虑的情节,但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权应遵循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决定其归属,孩子现在才6个月大,由其母亲抚养更有利,所以孩子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男方可以在孩子两周岁以后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为什么不问问律师呢?男的是自己阉了自己的,说的好听响应国家号召是为了少花避孕套钱吧!给妈妈吧!在哺乳期为了孩子健康还是给妈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