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合约有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21:59:48
一个朋友进厂工作时签定一份合约:他在那厂子工作,前两个月学习枝术(他是哪个专业毕业的,学到的新本领不多),共三年为工作合约期。在这三年内他可以申请辞职不需作任何赔偿,但相应的厂子在这三年内也可以辞退他不作任何的赔偿。但在他离职(无论他是辞职还是被辞退的)后两年这内不能从事相同性质的工作。
这个合约合法吗?
他是从事机械设计的。哪如果合法的话,“相同性质的工作”的范围又有多广呀?还是只是当时所从事的相同工作?
合约中有一附注:若他在离职两年内从事相同性质的工作要赔偿厂方在工作期间所资负的总薪资40%,这一条又合法吗?他的薪资是他负出劳动的合法收入呀!

1.厂子在这三年内也可以辞退他不作任何的赔偿
---这一条是不合理的,其它的都还是可以的,但是不能从事相同性质的工作是竞业限制条约,在此期间要给竞业限制费的

不是合法的合约,违反当事人自私自治原则,是个可撤销的合同。

合法,这属于竞业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