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金领南韶关冶炼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20:16:07
请问中金公司有没下达红头文件,要把今年到期的员工非法卖给一家叫粤海的公司,一脚把他们踢开,这是中金的决策还是厂内部搞的,搞得人心慌慌,这些员工都是十几年的老员工,青春都给了厂,劳动法是为谁出台的,难到就是一纸空文.

(韶关冶炼厂)为保障领导效益,逼迫今年底劳动合同到期的职工转签到其他公司(其实就是皮包公司).也就是说员工一旦签定了此合同从此不再属于中金岭南公司员工.试问此做法是否合劳动法?
  2.2008年1月1日出台的劳动法中明确规定在同一企业工作必须同工同酬,但本公司至今仍一错再错,视新劳动法不存在.本公司用工分为"职工"(每次签定劳动合同为五年),"劳务工"(每次签定劳动合同为三年),"临时工"(每次签定劳动合同为二年).其中,职工的岗薪比劳务工高出"三百圆"(当然是指同一岗位,不同用工制度的工人间的区别,不包括领导在内).
  3.劳动法规定在企业工作10年以上的劳动者企业必须与满足条件的员工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本企业(韶关冶炼厂)从未执行此规定
  4.本企业劳动报酬分配极度不公平(简直堪称乱来),一个小小的车间主任都拿十几万年薪,而普通工人最高收入者还不足两千圆.车间主任的车辆补贴都相当于普通工人月收入的两倍.试问一个世界知名品牌企业怎么干出如此荒唐的事情,还一干10年有余.
  望劳动部门为我们这些弱势群体主持公道,维护我们这里过万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另:本企业将职工劳工合同转签到皮包公司的事情将于本年12月进行,希望领导及时搭救我们这些手无寸铁的劳动者.
  劳务工团结就是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