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颖隆大厦房子有问题如下,烦请解答:就是所谓的权属证明是买卖合同,那么是指房地产商还是法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2:13:23
就是从法院里拍卖回来的房子,需不需要再次向房地产商交纳地价???

没看懂你的问题。

不过有几个知识点可以告诉你,说不定你用得着。

不动产权属证明不是指合同,而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官方登记后给你的证书。

法院在房屋买卖行为中不属任何当事人,法院仅仅是审判机关。

房屋买卖行为的重点有2:1、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后可能需要用这个合同来认为是否存在违约行为;2、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以是否办理手续来决定房屋的归属。

补充:如果这房子拍卖前向土地局交过出让金了,拍下后就不用再交,如果没交过,拍下后需要补交出让金。其他办过户手续的费用省不了。至于你所说的房地产商,这里面根本就他们什么事,房子办了房产证就和土地使用权绑定了,土地使用权已经不是房地产商的了。

具体程序一般是这样的:房地产商向土地局缴纳土地出让金,办了土地使用权证,然后经过规划,建设房子,房子建设好后,凭土权证、规划证等等向城建局神情办理房产证然后以过户的形式卖掉,或者先把房子卖了然后直接以买房人的名义办理房产证,然后这里面就没有房地产商什么事儿,让他哪凉快哪呆着去;然后不管由于任何原因,买房子的人由于欠债等等事由被法院强制执行,把房子查封后拍卖,你拍下了,然后你拿着法院的裁定书或者直接由法院向城建局房产管理部门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到了房产管理部门,你缴纳过户手续费,他们给你办理新的房产证。明白?

关于颖隆大厦房子有问题如下,烦请解答:就是所谓的权属证明是买卖合同,那么是指房地产商还是法院?
没看懂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