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前就拖欠了我们好几个月工资没有给完,后来我没经过公司同意就不走了,请问我的工资能要回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7:37:57
到发工资的时候1分钱都没给我发,请问这样做公司合法吗?我是不是要告公司呢?
因为你确实提供过劳动的,公司必须给你发放工资,
以未经同意离职为理由也不能够拒绝支付劳动工资,那是违法的。
如果企业没有与你签定劳动合同,
你还可以申请赔偿你2倍工资,
如果签了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仲裁,
让公司补发你的工资。
现行劳动合同法比较偏向于保护劳动者。
先去劳动仲裁吧.
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不能对抗 国家法律<<劳动法>>
能要回来,去劳动仲裁吧,不能便宜了那家吃人的公司啊
可以 要得回来的,关键是你的工资超过多久没给了,如超过起诉时效的话就要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