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计算下税收问题 初级(这个昰试卷旳题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3:37:05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违反税法规定别处旳罚款不得扣除,但税收滞纳金可以扣除.(判断对错)

计算

1某公司2008年经税务机关核实亏损20万元,09年度该公司利润总额为20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该公司不享受税优惠,09年度该公司应纳所得税额为几万元?

2某外商投资企业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上年度在中国境内取得旳应税所为177万元,所得税率25%:在A国的分支机构取得应税所得80万元,在A国已按40%旳税率纳税32万元:在B国的分支机构取得应税所得204万元,在B国已按20%旳税率纳税.根据抵免限额旳规定,计算该企业上年度汇总纳税情况.

错。税法有明确规定,不得扣除的项目包括: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物。”…………
…………
“税收滞纳金,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

计算
1.税法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的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但还设有低税率20%,实际征税使用10%的税率。还有高薪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优惠等等。
所以这要看具体题目。
如果假设是境内一般的企业,适用基本税率的话,答案就是:(200-20)*25%=45万

2.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抵免限额应当“分国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为: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在这个题目中,
该企业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177+80+204)*25%=461*25%=115.25 万元
A国扣除限额=115.25*(80/461)=20 万元
B国扣除限额=115.25*(204/461)=51 万元
在A国缴纳的所得税为32万元,超过了扣除限额20万元,当年仅能扣除20万元,超过的12万元可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在B国缴纳的所得税为204*20%=40.8万元,低于扣除限额51万元,可全额扣除。
综上,该企业汇总在我国应缴纳的所得税=115.25-20-40.8=54.45万元

错 行政性质的罚款,滞纳金都不能税前扣除
1.应纳所得税额=(200-20)=*25%=45(万元)
2.抵免限额=80*25%+204*20%=20+40.8=60.8(万元)
该企业上年度汇总应纳所得税额=(177+80+204)*25%-60.8=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