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急~~~专业人士进~~~拜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23:37:44
本人4月24日应聘于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直到11 月30日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聘时曾口头试用期为一个月,但是不到半个月已经开始记件加工,并实行计件加工工资。
第一个月由于厂里积压工作量,我们为配合厂方工作进度实行了一个月的多12小时工作制(两班倒),工资按照厂方的计件工时应拿到每人5000多元,可是拿到手却2400 元,
随后公司把工时下调每个工件到原来的85%,10%不等,以至于现在每月工资越来越低,其中还有一 个 原因是厂里没有相当的的 工作量保证员工的计件工作量。
签于以上两个原因,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 情况下,是否可以主动提出离职?
按照劳动法是否能给予赔偿?
提出诉讼,法律是否会给予支持?现有证据:加工的工票,请假条。
请专业人士给予帮助!

你完全可以主动辞职,只要老板把工资发下来了,你就可以一走了之了。因为你们之间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们之间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你不可以提出诉讼,因为劳动法上面涉及的是有劳动合同的权利与义务,你们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有加工的工票,请假条,最多就能说明你是该厂的一个临时工,但是还是没有劳动合同。不好意思,力不从心啊。

现在个地区都有法律援助中心,免费的。像你这种情况是他们可以免费给你打官司的,不如你先去那里咨询一下(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