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交通事故理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4:08:18
请教:去年春节左右出的交通事故,距离一年诉讼期还有两个月时间.现在,我已经与车主基本商议好解决方案,协议还没有签定.而车主同意再拿出一部分终结此次交通事故.但他们要求我,他们,保险公司签定一份协议(相当于三方协议,讲述此次交通事故终结),而后再和他们签另一份协议(如何把钱给我).而我发现第一份协议上车主和事故认定书是的车主不一样,但,是同一辆车.那么,如果我签下这份协议,它是否会有法律效率,对我会产生什么不利因素吗?而第一份协议中,出现了"一次性,终结性的"字眼,这些词出现在协议中合适吗?
谢谢你们的回答.我想再问一件事情.因为这起交通事故到现在已经10月多,再有一个半月就到一年期限,过了诉讼期了.所以,急需处理.请问,如果一个律师从接手一起交通事故到法院上诉成功大概需要多少时间?一个月的时间是否可以.

因为我看不到协议书的具体内容,无法作出评论。
关键是具体条款对你是否公平,如果公平,出现了"一次性了结"类的字眼是正常的。否则就不合适。
建议你:少花一点钱,叫律师给掌握一下协议书的内容。
如果差不多,就尽量不要走诉讼程序。走诉讼程序的时间、金钱及精力成本太高。不一定划算。这是肺腑之言,也是亲身经历。

要看具体文件。会有这些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