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酸,我朋友沥血的分公司让总公司害了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2:50:23
我有个朋友,现在还很年轻,2004中专毕业18岁时,在北京一家稍微有点规模的公司开始了职业生涯。至2007年从实习到店面经理,2007年下半年公司决定派她去华中省会城市做分公司经理,做了半年业绩还可以,公司决定在华南的一个省会城市再开分公司。
2008年初分公司成立,刚开始业绩比较一般,又来至10月前业绩都还不错。
10月老总到分公司来找我这个朋友,让我这个朋友去救下以前的那个分公司,言称以后让她做华南华中总地区经理。
结果,也许跟当前的金融危机也有关系,公司自她走了业绩突然下滑,20天她回来了就又开始做新的营销方案,但这个行业跟房地产产业有很大关联,在年底又是个整行业的淡季,然而这次世界金融危机对房产印象颇大,总之到现在公司业绩一直几乎处于0状态。

现在欠债100多万,年底了天天都有要账的。公司以往的资金入账之后她就打给总部了,(财会是总部安排的,据说是老总的亲戚)。
现在跟总部求助,总部称没钱而拒之,令人痛心的是,我这个朋友太善良,没有给自己留私房钱,也没挖灰色收入,她自己的工资10W都已经垫进去了,她现在进退两难。

可能大家会问,既然是分公司老总怎么不帮想办法吗。
答案让人难以接受,因为注册时是独立法人,法人是我这个朋友,总部说:法人是你,你要想办法。

我一直不知道我这个朋友尽然是分公司法人,不然我会提醒她不要还把所有的入账资金都打到总部去。

大家帮帮忙,该怎么办,她也没有什么积蓄。

请大家帮帮忙想个出路啊..... 谢谢了

首先,你要弄清楚的问题是:到底是分公司还是子公司,他们的性质完全不一样,所承担责任的主体也完全不同。

第二,你说独立法人资格,那么可能是子公司,那么法人不是指的你的朋友,而是指公司,你朋友可能是法人(也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对外有债务,那么由公司财产来承担。

第三,如果是分公司,那么如果有独立营业执照,在分公司财产不能完全偿付的情况下,其余债务应该由总公司承担,或者全部债务都应该由总公司承担。

第四,你垫付的钱有没有合法手续,如果是借给公司的钱,那么你有权力向公司(分公司首先偿还,分公司不能偿还的情况下由总公司偿还)

第五,你要清楚你朋友垫付的钱到底是借给公司的,还是作为公司财产支付的。

最后,你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给我发信息,不要补充问题留言,我看不到

注册的到底是分公司还是独立的公司?
你一直说是分公司,但按你后来的描述可能是以你朋友为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的独立公司。
分公司和独立的公司在处理这件事情上是绝对不同的。

1、如果是分公司,没什么可担心的,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部分,所有债务最终也由总公司承担。如果你朋友只是分公司的负责人,做不下去,大不了辞职了事。后面的事与你朋友无关。

2、如果是用你朋友名义注册的独立的公司,那就复杂了。从工商注册的角度与所谓的总公司无关。但既然无关,凭什么把资金打到总公司帐上呢?如果有这方面的证据,可以从这个角度入手,要求所谓的总公司承担责任。

这事情会比较复杂,不是你在网上咨询能解决的,你最好让你朋友带相关资料直接联系律师详细研究后分析并提供帮助。

我国新公司法 有了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对你朋友的处境可能会有帮助 由于案情介绍比较简单 难以深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