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会计处理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17:46:28
最近接了一个公司的帐,发现他们的账目处理似乎有些问题:
(1)关于每月的进项税和销项税的处理是:
卖出:
借:应收账款
贷:销售收入
贷:应交税金——销项税
购进: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金——进项税
贷:现金
提税时: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没有设置转出或者未交等3及科目,直接写了个数字=销项税-进项税)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贷:其他应缴款(教育税附加)
此外关于增值税部分再无任何账目处理。没有转出未交增值税也没有设置未交增值税科目
等到下月交完税处理:
借:应交税金(上个月算出的数字=销项税-进项税)
贷:银行

我想问2个问题:
第一: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不是不应该包含应交税金增值税部分么。这样子处理,使得结转损益的本年利润中税金及附加部分数字大大提高,加大了亏损。这样处理有问题么?怎么纠正?
第二:这样子处理使得应交税金的贷方余额不断增多。借方是本月所交的税金和进项税,贷方是本月的销项税和下月要交的税金(还包含了本月的销项税-进项税的那部分数值)。感觉税金的余额超高。这样处理是否正确呢。如不正确要怎样进行纠正?

这样处理当然有问题,你指出的两个问题一点都没有错:

1、应交增值税不应计入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2、不应重复计入应交税金(销项-进项)的金额

更正办法:

(1)分别统计以前年度计入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的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金额和本年度计入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的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金额

(2)调整分录:
A、将以前年度计入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的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金额冲回: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红字金额(上述合计金额的负数)
贷:应交税金 红字金额(上述合计金额的负数)

同时计算该差异影响应交企业所得税金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应为蓝字)

然后将以前年度损益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
借:利润分配
贷:以前年度损益

借: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

B、将本年度计入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的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金额冲回: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红字金额(上述合计金额的负数)
贷:应交税金 红字金额(上述合计金额的负数)

(3)以后每月要将销项超过进项的增值税转出至未交增值税。以前的账务简单起见,你就不用做调整分录了。
正确账务分录:
转出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该单位的交税好像也有点问题,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没交么?
如果没交,要查明为何没交。理应有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肯定不能进销售税金及附加,和损益没关系,月末增值税的贷方余额就是要交的,扣税的时候,拿到税单直接 借: 应交税金-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 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