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与我父亲结婚登记多少年,才能对我父母名下的房改房有继承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3:49:50
我父母有一处单位出售的房改房,有产权证,母亲去世后,父亲与继母结婚登记,我想问一下,继母和我父亲共同生活多少年,才能对该房屋有继承权。

楼上所说是5年,那是《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婚前属一方所有的财物婚后5年可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所说的是共同财产。不是继承。
然而在这里说的是继承,不是夫妻财产。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次婚或者再婚夫妻之间的继承期限,而只是说夫妻有相互继承的权利,。本人认为,如果你继母与你父亲只要结了婚,那么她就有继承的权利。

你继母是你父亲的合法妻子,那么就已经是合法第一顺序继承人了啊,与时间没关系的啊,不能因为是继母就没有继承权吧

夫妻结婚以后,5年才可以享受共同财产的继承权和转让权等权利,不够5年,你爸爸的东西应该属于合法继承人,当然是你,还有就是你继母可以适当的继承以下部分,只要是结婚了以后,她就可以分到一些财产,不过主要还都是你的,5年,记住,5年,给加点分分吧

继承权?哪位过世了?

应该是5年把(我听别人说的,错了别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