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有关借钱方面上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2:06:35
夫妻双方,如果男的一方在外欠别人的钱,未还(或未还完)女的一方也有帮忙还钱。如果这时候男的或女的一方无法还清欠款,男的或女的一方提出离婚,离婚后子女判给女的一方,那女的这一方要承担什么法律上的责任吗? 谢谢

根据你说的情况,离婚案件是要处理几方面的问题,一是离婚问题,二是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问题,三是夫妻之间的共同债权债务问题,四是子女的问题。
你提出的是夫妻之间的债权债务问题,债务问题要考虑男方欠别人的钱是为什么借的?有无告知女方,女方是否同意?假如该笔债务是用于日常生活,或者女方是知道或者同意男方借这笔的话,可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是要负担一半的。假如男方借的钱没有用于日常生活,仅仅是其个人的原因。女方不用承担责任。这是债务问题的处理。关于子女的处理,既然子女判给了女方,女方就要携带抚养女儿。

首先修改后的婚姻法对夫妻婚内的债务有很明确的解释

首先你要确定钱是在婚内期间借
然后钱是谁借的,另一方的知情吗
其次就是钱拿来做什么了,是不是用在夫妻共同利益上了,比如儿女读书等,还有共同意思表达的投资啊

如果能证明这些,那女方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扯上子女就复杂了,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不用承担责任,因为他们已经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