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宣布要破产,我妈以前是临时工在单位受伤,有什么补偿吗?急需要帮助,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10:50:50
1975年我妈在该建筑单位(属于集体单位)做临时工,在工地工作时因高空掉下重物,打到我妈左脑神精,倒导右半边瘫痪,生活不能自理,鉴定为工伤四级。当时也未交纳医疗保险,我妈因工受伤,该单位每月会给一定的补偿费,以前最开始30元/月,因物价上涨,我们家多次向该单位申请,慢慢地涨到现在299元/月。现在我们听到消息,说该单位要宣布破产了,我们都很着急,不知该怎么办?想求助一下懂法律的人,像我妈这种情况应该找谁??这种情况,我妈可以得到什么补偿??谢谢!
能告诉我具体网址吗?谢谢!

根据破产程序,企业破产要组建破产清算小组进行资产清算。
职工的工资、补偿属于优先予以支付的项目,你应该找到单位复杂清算的人员进行债权登记。如果错过时间,就会因为单位破产而使得债权归于消灭。
如果找不到相关人员,或者相关人员不予理睬建议你直接提起诉讼

以工伤职工的身份参加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