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请进,帮忙解决一下关于单位受伤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22:27:30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我是一名铁路全民制职工,在工作时间范围内,在工地上被铲车吊着的枕木撞伤,牙齿左侧有两处分叉,另外一侧一颗牙齿脱落四分之一。当时领导给予的说法是可以在单位养伤,可以在家养伤。工资照常,医药费给解决。我选择了在家养伤。(由于当时并不知道牙齿有脱落,只认为是浮肿,消肿后把分叉的地方打磨平了就可以了)然后在家看的牙医,拔出损坏的牙齿后,大夫建议镶牙。拨通领导电话后,领导态度180度转弯。说不光不给报销任何医药费,而且如不及时回到单位,还要在我工资上有影响。现在领导的态度也非常明确,就是不管不问。不复任何责任,并且屡次的威胁我如果再找医药费的问题,将来会让我在单位不好受。

对了,顺便说一句,我们的单位是属于铁路建筑单位。隶属沈阳铁路局管辖。单位的领导一位是书记,和我一样属于全民制职工。另一位也就是不负责这位是经理,属于外聘大学生。
事情发生到现在正好20天,由于当时一直错误的认为牙齿没有大碍,所以在等待消肿的期间,耽误了7天。然后就是陆续的治疗,陆续的找领导解决。导致拖到了现在。请问我现在还想报工伤还可不可以,就算不报工伤,单位有没有义务给我报销医药费。

属于因公造成的伤害,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等。

公司不赔就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1、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伤原因受伤的,应属于工伤。
2、单位如果不给你申报工伤,你可以自行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

3、如果单位已经为职工交纳了工伤保险:你就只能向工伤保险机构索赔、不用再向单位索赔。

全民所有制企业,按国有企业执行,不受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