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轻伤,法院怎么认可你是正当防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22:27:09
我朋友家住的房子是八十年代的老房子,厨房跟卫生间都是公用的那种"多家灶",两年前隔壁搬来一个租房户,外地的,也没有暂住证,住亲戚家的房子。两年来,因为租房户的种种原因闹过不少矛盾。前几天,我朋友两口子在做饭,因为用水池的问题,租房户又跟他们吵了起来,还边吵边往我朋友跟前蹭,然后我朋友就往后退,一退碰到了人家的锅,人家两口子就抡上来了,两个人都去打我朋友,还边打边骂,我朋友的老婆是属于那种比较胆小型的,也不敢去帮忙,只是在旁边喊,你们不要打!有话好好说啊!他们两个人不停的打着我朋友,我朋友边招架边往后退,退到了按板前刚好碰到菜刀,我朋友就拿起了菜刀,把那男的胳膊给划了一下,区里的司法部门鉴定是轻伤,我朋友那是轻微伤,其实我们托医院的熟人问过,他那跟本就构不上轻伤。派出所说给调解,我朋友也去找拿租房户说看这事怎么解决,可人就不理你,就说要上法院告,你就等着蹲监狱吧!我想问,我朋友那算不算是正当防卫,如果上了法院,法院怎么认可你的是正当防卫?对方要求赔偿,法院会怎么判?

正当防卫导致他人伤亡的,是否承担刑事责任,需要结合正当防卫有无明显超过必要的程度来进行分析。
  根据《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我国法律中致人轻伤是可以关人的,也可以双方调解。如果你真的可以确定对方的法医鉴定有问题,你可以等开庭的时候申请对方重做鉴定,如果新的鉴定结果是轻微伤,你就不用理对方了。
至于你说的正当防卫,你应强调是对方攻击你在先,如果你当时不反抗,最后的结果就是你受伤。另,估计对方会抓住你是用刀这一点,你就应强调,拿刀不是你有意携带至案发地,只是在被伤害的过程中随手捡到。
P.S 如果你有时间就让他去法院,这种小事就算败诉顶多判你3000元。而且估计法院应该会判正当防卫,就是说你也不用理对方。多半,过不了多久对方就会来和你谈赔偿,你要是不想赔付就让对方去法院。

首先你砍伤人是要赔偿或者补偿的。先不论调解或者判决。只是多少不同。

其次,就跟2楼那个朋友说的差不多了。

再次,就得把这个问题彻底解决,
办法一,解决多家灶的问题;(你朋友或者对方再弄个灶\水池等等)
办法二,解决吵架的问题。(让那外地人无缘无故受点伤,让他感觉别人不是那么好欺负得就行了)

该案作为正当防卫的证据通常是双方及当时在场其他人员在派出所的笔录。第一,你朋友应当注意在公安机关所做的笔录,要说明当时的情况自己出于防卫的动机。第二,是利害人以外的在场人员的笔录。通常由于打斗双方是当事人所以笔录信用程度较低,主要是其他人的笔录。
法院对于对方的赔偿请求要取决对方是否留下残疾及当时的治疗情况而定

[寂寞阳台 - 试用期 一级]
说的很对,你只要举证当时是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