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关系(合同到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7:17:07
请问:我在一家国企 我是从06年3月末开始实习 然后8月1号签的合同,去年到期后我又续签了1.5年合同(当时没让我签三年的 说我的月份不对 不能签三年),到今年12.30号合同到期,但是在12.1日(昨天)我收到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书!请问我有什么补偿吗(生活费补偿或者失业保险之类的)我到底能要回多少钱呢?
请大家帮忙!谢谢~真痛苦!哎 明明干的还行,,,

【当时没让我签三年的 说我的月份不对 不能签三年】
这是不可以作为理由的,该国企管理制度存在问题,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

【到今年12.30号合同到期,但是在12.1日(昨天)我收到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书!】
该国企需要向你支付1个月月薪金额赔偿,有新出台劳动法明文规定,与公司签合同工作满1年的,被公司辞退,公司需赔偿1个月薪水作为补偿。

我很理解你的状况,现在全球金融危机,很多人做的很好但是公司经营不下去面临倒闭的危险,因此有大规模裁员的现象,国企还算好的了。

可以争取申请3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你可以争取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