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27年的民办教师,离职后的待遇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1:11:53
大概情况:

我父亲从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任村里小学的民办教师,在80年代初有过一次通过考试而转正的机会,虽然考试成绩排名第一,但是由于妈妈害怕做结扎手术而比政府规定的结扎时间晚了一段时间才去做手术,结果父亲的转正机会就这样错过。
据说此后,父亲的名字已经不在县教育局民办教师名册之内。但是,之后父亲仍然被请回学校任教,工资由行政村支付。直到2002年,我们劝他离职;因为当时村里给的工资才不到100元,他全年的工资还不抵村里一个小孩去南方工厂打工一个月的工资,而且年纪也越来越大,身体也不好。
父亲不再教书后,就回村务农,村里以及上级政府也没有给予任何补偿,也没有退休金之类的任何福利待遇,成为一个彻底的、干农活也显得吃力的老农。

其他信息:父亲手头现在还有最初给他的聘任证书之类的相关凭证。

我的问题:

1、父亲在80年代失去了那次转正机会后,他是什么身份?难道丢失了转正机会后,民办教师的身份也丢了吗?如果不是民办教师,那会是什么?
2、像这种情况,中央政府以及河南省政府有什么文件或者政策吗?他有可能争取到什么待遇吗?
3、如果有政策,那么是否已过了诉讼有效期吗?

非常感谢!盼复!

国家的政策是关门、转正、招生、辞退、退养,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教育局相关的政策规定。

不是民办教师就是代课教师,一般各地都是在2002年之前全部解决民办教师的问题,参照以上的政策执行,所以有一部分转正,一部分会被辞退,还有一部分退养。

现在再争取民办教师的待遇只能看自己现在是什么身份了,如果属于退养民师,可以向当地政府反映是不是可以提高一下待遇标准
如果属于已经离职或者事实上就是已经离职的,应该是有一次性的补贴,补贴发到手了那就可以了

这件事情是否能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还未知,一般是不受理。

民办教师不同于公办教师,还是农民,还拥有土地。

聘任证书只有在你父亲转正后才可以用来做为计算连续工龄的依据,否则是没用的。

现在已经过了解决你父亲问题的最佳时机,建议放弃。

2002年才退休,从教27年才退休,如论如何国家都是要给退休工资的。我父亲也是一位民办教师,连续从教30多年,2005年退休。像你父亲一样,退休时也是没有任何补偿或退休金之类的。无奈之下请了律师,可在县政府的干预下,法律途径在当地根本就不管用。后来经过多次上访,才在前年解决了问题,按月发放退休金。
河南的民办教师数量在全国来说是相当多的,也有很大一批现在正在为自己的退养待遇问题而不断的上访,这些都是在教师岗位上干了二三十年而老无所养的老民办教师,都和你父亲的情况相似。
国家这几年对民生问题很重视,政府也有能力解决民办教师的遗留问题,最近,内蒙古自治区规定,退休民办教师的工资要达到公职退休教师的三分之二,并且已经开始执行。虽然国家在这个问题上早有“同工同酬”、“至少达到公办教师的三分之二”之类的规定,但一直是一句空谈,实际上的实施,内蒙古的这次可以说是20年来开了先河。
建议你父亲还是通过信访渠道解决。但是要有信心,要作好打持久战的准备。相信国家在近些年会妥善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和代课教师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