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资方面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2:54:09
有一个工人在一个企业干了十五年,但是现在(08年12月份)企业让其回家,请问专业人仕,他的赔偿金是从<<劳动合同法>>出台的日期(08年1月1日)开始算还是从十五年前开始算?
那麻烦请问一下2008.1之前的如何计算呢?有什么规定?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97条的规定,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 当时 有关规定执行。

从十五年前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