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法理学的故事,有个问题,有兴趣的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4:55:45
有一个商人,他的老婆即将临产,但他却快要死了。临死前立了一份遗嘱说:如果他老婆生个女儿,遗产就老婆70%,女儿30%,如果生个儿子,遗产就老婆30%,儿子70%。结果他老婆生了一对龙凤胎,问法官该如何判决?

呵呵,遗嘱解释的问题。在遗嘱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通过解释的方法进行内容补充。
我国的法学理论比较弱,就不说了。说说德国将如何处理。
首先遗嘱为一种意思表示,同时也是一种死因行为,私法自治的原则要求法院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因此应当探求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但是在遗嘱解释的过程中,这一原则受到极大的限制,不能依据当事人生前的行为解释当事人的真实意图。
因而,对于这个问题,由于出现了遗嘱所未能预料的情况,结果可能就是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真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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