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现在咨询一些相关事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7:37:42
我们结婚快3年了,孩子1岁半,我们因为感情不和(双方都没有出轨)总是互相纠缠不清,我想离婚,因为我实在受不了了。结婚时房子是我家买的(男),至今还欠8万元购房款(外债),给了她家3万聘礼,家电、首饰都是她买的。如果我们离婚,我们的财产应该如何分配?(我想要孩子)。

如果单纯是因为 感情不合而导致离婚 这种理由实在太牵强了 结婚是彼此的承诺 就因为平时的小摩擦 就闹着分手 这样实在不像一个男子汉的所作所为~
劝楼主还是冷静下~ 毕竟彼此没有出轨 没必要闹的那么僵 没事找事 好好的家不要 想分什么家产~ 何况对自己的孩子 也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等孩子大点 问爸爸或者妈妈在哪里 你忍心吗?
男人最关键的就是要敢于承担 和对家庭的守护~ 欠思考啊~~~~~

关于房子,如果您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是在结婚前,并且房产证上只有您一人的名字话,这房子属于您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是在婚后,那么不论写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家电、首饰等等也是这个原则。

关于所借购房款,同样也是以是否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为界限,之前的,谁借的谁还,之后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偿还。

关于聘礼,属于您自愿的赠与,无法要回。

不过按照这样的规定,可能会产生一个问题,那就是房子虽然是你单方在婚前购买的,但是取得房产证却是在结婚之后,这样等于女方没有出过购房款,却要依据夫妻共同财产分的房子的一半,然后最多只承担4万多(所借8万的一半)的债务。这样对你是不公平的,但是依据目前的法律规定也没有办法,所以这一点风险您要注意。

为什么要选择离婚呢?结婚前看对方什么都是好,都是优点,结婚后就只看对方的缺点。还有你以为婚姻只是两个人的事情吗!婚姻是关系到两个家庭以上的问题,家庭是构成社会的最小单位,好比人的一个细胞,细胞出现问题,身体就出现病症,健康就出现问题。社会之所以越来越乱,世界越来越接近末日就是有你这种想法的人太多了。造这种罪孽有多大啊!决定要下无间地狱受极大苦,很多人不了解,一句迷信就带过去了,不是你不知道就没有罪啊,不是你不相信就没有地狱啊。何必要作这种堕地狱的事情呢。你以为人死了如灯灭吗?没有轮回吗?如果真是这样就不会有那么多历史重演了。劝你三思啊,不要轻易离婚!

房子是你婚前个人财产,归你。彩礼是违法的,一年后就不返还了。购房款你来还。家电与首饰归她。
孩子的抚养先协商,协商不成的话,看孩子随谁生活有利于身心健康,及哪一方带孩子更有条件与便利。若孩子经常 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生活,改变抚养关系明显对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