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行为算违约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4:27:34
我跟别人一起做生意,那人资金不够,九月份问我借了两万块钱,跟我签了资金借用合同,答应给我两千块一个月的工资,相当于分红,第一个月给了我两千,但是十月份他说不要借了,要还给我,我表示同意,但是到现在十二月了,他还没还清,只还了六千,而且这两个月的钱没算进去,每次还都是一千两千的还,请问这样算不算违约,我有权继续要两千一个月的钱吗?还有我可以强制收回钱吗?合同签的是一年!有不明白的请问我,希望懂法律的人给个解答!谢谢!!

一诺千金,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显示到法律上就是合同必须严格履行。因此,是要合同上些明确了,他就必须履行。
实际上,你们之间的“工资”约定,还是关于还款的约定,因此,如果合同数额较大,不要久拖,尽快收集证据起诉吧。

按合同说话…合同上写的是一年,那他这一年就必需每月给你相应的钱,即使他在二月就把钱还清,他也得给你每月两千的费用,否则就是违约,何况他现在还没把钱还清…

你只能请求饭还钱,因为口头协议变更也是有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