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受害 凶手被提起检查机关提起刑事附民事诉讼,目前是等法院判呢,还是再请律师提起民事诉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7:02:16
第三方受害,已开第一庭,凶手被提起检查机关提起刑事附民事诉讼 法院对民事赔偿这块好象不重视,被告方家属也没到庭,是不是意味着所有责任让犯罪嫌疑人承担,少给或不给赔偿金,犯罪嫌疑人也是受其叔叔指使去打架的,可不可将其叔叔也告上法庭,这样使被害方的赔偿更加有力度呢,目前是等法院判呢,还是再请律师提起诉讼呢??

谢谢好人,急。。。在线等!!

打官司难呀,要有思想准备。
首先,刑事附民事诉讼,是以刑事责任为主,在确定其刑事量刑范围后,再考虑其经济赔偿问题。
其次,经济赔偿的多,也可以适当减轻其刑期,也就是以钱买刑期。
第三,经济赔偿由犯罪嫌疑人承担,属于其财产范畴的,都可用来赔偿,当然,现实中,家庭成员都帮助犯罪嫌疑人一起承担,但不是法律上的义务。
第四,要将其叔叔也告上法庭,你必须有证据,无证据,法庭不会采纳。
当然,只要有一些间接证据,就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让其共同赔偿。
最好多请教律师,还要向法官公关。
祝你好运!

如果是他叔叔指使的,那得有证据,他叔叔是共犯,那一样可以追究他叔叔的刑事责任。只要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谁提,怎么提,效果是一样的。法院的办案原则是先刑事后民事,所以看起来对民事赔偿不太重视,不过到最后结果还是一样的,你要是实在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