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安乐死的方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22:47:13
谁能告诉我
。。。。我想要一瞬间的死亡
我太胆小了`我怕死不了的痛楚
只要死亡无痛楚的感觉
就可以了!

你好朋友!现在2012年了我不知道你实现你的愿望没有!现在我也有这样的想法!所以看到了你的问题!我来给你最想要的答案吧!
我最近也在有这个想法!我查阅了很多资源和相关信息!
首先我不建议别人说的开煤气中毒死亡的方法!那样很容易被人发现抢救!这样不好~
所以我的方法是!躺在床上然后喝一瓶度数很高的白酒!记得要空腹!然后吃 阿 !普~ 唑! 仑~
如果你在头天晚上吃药第二天神仙也救不过来了!
希望能帮到你朋友!如果这个世界真的没有能留住你的东西!
我最近正在准备!如果你有什么发现和经验希望你也和我交流下!比较安乐的死去大家都想~

  安乐死的方法

  安乐死 :
  ān lè sǐ
  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
  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的死亡。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无痛苦的死亡;二是无痛致死术;

  在我国对安乐死的定义为: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

  对出生时即为重残或痴呆的婴幼儿、重度精神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及处于不可逆昏迷中的植物人,实施使其在无痛苦感受中死去的行为。狭义专指对身患绝症、临近死亡、处于极度痛苦之中的患者,实施促使其迅速无痛苦死亡的一种方式。又称无痛苦死亡。一般多指后者。各国对安乐死是否合法存在争论。持肯定态度的学者认为安乐死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从现代医学知识和技术上看,病人患不治之症并已临近死期;②病人极端痛苦,不堪忍受;③必须是为解除病人死前痛苦,而不是为亲属、国家、社会利益而实施;④必须有病人神志清醒时的真诚嘱托或同意;⑤原则上必须由医师执行;⑥必须采用社会伦理规范所承认的妥当方法。日本、瑞士等国和美国的一些州通过了安乐死法案。1976年日本东京举行了第一次安乐死国际会议。中国法律对安乐死未作规定。

  法理:公民有权选择死亡的方式

给谁安乐啊?

给动物安乐好说,宠物医院就按搞定了

人嘛,法律上还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