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公司的就业协议书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9 00:20:05
请问一下 我昨天在就业协议书上与公司签了2年约 但是要在明年7月拿到毕业证之后才能正式转正 现在相当于是实习期 协议上说的是如果在实习期内辞职的要陪公司实训费2000元 经过我考虑之后我觉得我不适合做这个工作 现在想离开这个公司 但是怕他们拿协议书说我毁约 培训现在还没完才正式开始 也就是我不参加培训了 但是协议上的2年协议已经开始了 我是应届毕业生 请问我现在是否可以不赔公司损失直接离开 我给公司说了 他们说商量一下 现在该怎么办 请专业人士给我指点一下 谢谢
协议上说 未毕业人员在实训期间离职需赔偿公司培训费2000元 及公司损失 但是我是今天才去参加培训的 也就是说现在培训费用还不存在 也没对公司带来什么损失,只是学校的就业协议上的写的工作时间是两年 我想问一下 这个现在是否有法律效果 还没签订劳动合同 只是个学校的就业协议而已

你的问题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内。像你这种情况,如果你没有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的话,可以不支付赔偿公司的2000元培训费。已参加的,按你实际参加培训的时间划分赔偿的大小。否则就是霸王条款,你可以到法院认定关于此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

协议分好多种了
法律并不是每一份协议都去保护的
有好多这样的事情都是靠自己仔细一点去赢得最后的胜利的

其实没有什么,主要看看你签的协议是什么了。

值得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