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0:21:29
我是在04年12月买的房子,房产证上也是这个时间,而我和丈夫是在05年1月领的结婚证,首付是我们共同借的,按接还有20 年,也是我们共同还的,最近我发现房产证上是我丈夫一个人的名字。
律师建议我和丈夫商量一起去变更产权所有人为两人共有,做变更登记.或和丈夫做个婚前财产约定为共有的协议,但一定要书面两人签字,写明婚前房产的具体情况,然后约定为共同所有即可,最好协议去做一下公证.
请问,就我们夫妻自己在家写个协议,写明婚前房产的具体情况,然后约定为共同所有,双方签个字就有用吗?因为据说房产变更要房产证,而房产证由于贷款还被抵押着,而公证又要付房价的2%。

是的,你目前如果变更共有权人,是需要缴纳不少费用的,而且由于抵押了你的房产证,因此没有办法拿到房产证去办理。

你目前急于去进行确权,是未雨绸缪的一种表现,可是,你和你丈夫还不至于要离婚了吧?

如果要签订这样的确权协议,需要进行公证。私下签订的协议也具备法律效力,但是容易扯皮,假设到时候你丈夫反悔,说这个协议是在他非自愿情况下签订的,怎么办?

你现在的状况,也只好采取后者,即你们私下签订一个协议,明确约定对房产产权的共有性质。不过我担心,你要求你丈夫签订这样的协议,会否影响你们夫妻感情,请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