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人员不用协商么?我可以拿到赔偿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9:07:47
我七月份进一公司,十月份签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十月份人员调动,又上了两个月的班,公司十一月三十号通知我不用上班了,连文件都没有看见,也是从主管口中得出。公司辞退我得理由是:工作期间状态不佳,纪律方面未能严格要求专家,工作缺乏积极性,未能胜任工作岗位。
要是我不能胜任的话,我在试用期间公司应该早提出来了,在公司又规定:试用期不能胜任得不受理合同。我就想问问大家,一是公司要辞退我并没有和我协商过,二是并没有提前书面通知,三是公司得辞退理由根本说不过去。问我是否还能得到赔偿?! 谢谢

1.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结束后的正式期内劳动者确定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不能直接辞退,必须先进行本岗位培训或者调岗,仍然不能胜任的才可以辞退,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才能辞退,但是前提是这些规章制度本身是合法的,不合法的规章制度是无法律效力的。

3.公司未在你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支付你从你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签订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

4.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赔偿金、双倍工资

今天累了,不想打太多字了。但可以肯定的是,你单位的做法与劳动合同法相违背,你可以持劳动合同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得到赔偿了!

可以得到赔偿的,已经过了三个月试用期,后面两个月虽然没签合同也算正式上班。
要辞退你,就是有理由,也要赔偿的。

这个问题有点复杂,你在该公司是试用期,合同上说了试用期不合格可以不任用!公司没有义务教你怎么做,所以,原则上你不能找公司赔偿,尽管他没书面通知就辞退你有点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