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公证的问题,我不是很清楚,请大家帮帮忙,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23:44:16
我父母今年相继因病去世,留下一套80平米的住宅,但是他们在1999年的时候就已经将此房赠予了我弟弟的儿子,也就是他们的孙子,并在当时到公证处公证过。这件事情我完全不知情,是在他们去世后我弟弟才说出来的,所以在这件事情上我觉得对我很不公平!我去过公证处查明了却有此事,但是我又听说公证超过9年的就会失效,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因此想问问大家,是否有这样的规定?或者有类似相关的规定?我真的希望大家能帮帮我,看有没有什么合法的方法能解决这件事情?我在这里先谢过大家了!

1没有公证超过9年失效的规定

2产权人生前可以任意处分自己的财产,所以你父亲生前处分财产是不需要你同意的,除非你是没有生活来源或者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3去看看产权证,如果已经办理产权变更,那你就彻底没有任何办法了。如果还是你父母的名字,就还是有办法的

4因为你父母把房产遗增给孙子,因为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范围,所以要在产权人去世后两个月内去办理,超过期限视为放弃,所以你可以根据这个条款去看看情况

公证书只要公证人没有公证有效期是没有期限的,也就是一直有效,那么既然你父母把房子公证遗嘱留给你弟弟,你是无权享有房子的。虽然对你可能不公平,但你还是接受现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