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用人单位应该为那些员工缴纳城镇保险或小城镇保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1:08:04
如果我具有一年有效期以上(引进人才)《上海市居住证》,非上海市本地户籍,单位已缴纳综合保险,我是否可以向单位申请为我缴纳城镇保险或者小城镇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么?

办理了引进人才《上海市居住证》,享受的相关待遇中对缴纳社会保险有明确规定的:

  第二十四条 (基本养老保险)
  持有《居住证》的境内人员或者未加入外国籍的留学人员,可以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

  持有《居住证》的境内人员,其在户籍所在地建立的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不转移。离开本市时,本市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转移到其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当地未建立社会保险机构的,将其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持有《居住证》、未加入外国籍的留学人员离开本市时,本市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二十五条 (基本医疗保险)
  按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离开本市时,本市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医疗帐户储存额转移到其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当地未建立社会保险机构的,将其个人医疗帐户储存额及其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一般都是按城镇职工标准来缴纳的。更详细可参见:http://www.21cnhr.gov.cn/xinxi/file2.jsp?type=add&f_ID=1

还不可

是的,只要具有(引进人才)《上海市居住证》,就可以按上海户籍的劳动者一样缴纳社保金,至于交城镇保险或者小城镇保险就看公司的决定了。
缴纳手续由公司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