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试用期赖发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8:44:22
去年5月份,我应聘到深圳的一家企业,但是应聘的是北京的工作地点。因为是财务,所以所有的一切都和总部(也就是深圳)结算,六月份的时候离开了公司,公司说当月给我结工资,但是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声音。我很气愤。。。 有什么办法么? 如果要劳动仲裁的话我是告北京的地点还是深圳的? 因为我现在北京,所以希望能仲裁在北京。。。 当时因为比较匆忙 所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帮帮忙 谢谢

劳动监察部门是根据属地管理受理投诉的。也就是说,你在什么地方工作,就在什么地方投诉。如果你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根据2005年5月2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第二条第(二)和(五)项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在劳动监察部门实际操作中,你拿着单位盖章的工作证,胸卡,或其它盖有单位公章和有你名字的书面材料就可以进行投诉。如果连这些也没有,单位在职职工两人以上含两人(有工作证或劳动合同的在职职工)给你写证明,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然后复印他们的工作证或劳动合同以及身份证,携带证明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即可。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违法行为,你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是有争议的劳动纠纷问题,由于仲裁是一个准司法部门,解决你的问题需要举证后开庭审理,时间可能会比较长。

尽一切努力到公司,去搜集关于你在那工作过的资料,包括工作岗位、工资等等等等,然后找领导摊牌,他要是还不给你,那你就去告吧。顺便找下当地媒体,那更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