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公司法发布后与原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是否有冲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0:07:10
1998年1月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3号公布的“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二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请问06年新公司法颁布后与这规定是否有冲突,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到底能不能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新<<公司法>>未规定!

sda

其实是法定代表人能否也参与投资的问题,可以肯定地说,现在法律不禁止,就是可以的。只有国有企业有规定,企业职工和经营者不能投资其控制的企业,主要是防止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和投资不公问题。几个月前刚公布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 》中有规定 ,不能持有子公司股份。

有少许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