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红双喜新c款!!得利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5:10:25
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30天—— 69周岁
每份1000元,3年交5000元起售,5年交3000元起售
3年交、5年交
10年、15年、20年、30年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这里你要看一下保险金额及保险期限,因为该保险的保险期限是分四档,分别为10年、15年、20年、30年,到期可以拿两笔钱的和,也就是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单效力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所缴保险费(不包括利息)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投保后一年内因疾病身故的,退还所交保费)
(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至缴费期满前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以下方式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
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身故时保单年度数/缴费期间
(3)被保险人于缴费期满至本合同期满前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意外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缴费期满前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以下方式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2×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身故时保单年度数/缴费期间
(2)被保险人于缴费期满至本合同期满前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的二倍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本合同采取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红利分配,具体红利分配形式包括年度分红和终了分红。
1、年度分红
本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末对该会计年度的分红保险业务进行核算,若确定有红利分配,则按照有关监管规定,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红利分配。本公司将在保单前一生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