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投入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做分录?如何计提折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1:35:53
是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分录中要考虑累计折旧吧?

按各出资方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开始计提折旧.如果价值不公允的除外,要经过资产评估.

借:固定资产 (各方约定价格或评估价格)
贷:实收资本-这个股东
计提折旧就按平时计提就可以了.
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不用考虑.

例如:有个股东把已使用过的汽车投资进来,大家对这个旧车有个约定价格,则按这个约定价格入账. 至于在此之前提的折旧和你们没有关系.
直接按约定价格计入固定资产,并按规定计提折旧即可.
如:原价为100万,折旧20万,但是各股东约定为50万.则入账就是50万.
借:固定资产 50万
贷:实收资本 50万
如还可以使用5年.直线法,无残值,则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10万
贷:累计折旧 10万

绝对不可以借:固-原值 贷:累计折旧
这位仁兄讲的是不对的.
这样处理的话等于认同了该固定资产在对方的账面价值就是你们的价值了.这是不可能的.旧固定资产的价值是多少是取决于现在的市场价值,而不是用在其他单位的账面价值.如果这样做了,有点可笑.

可以考虑,
借:固定资产---原值
贷:累计折旧
贷:实收资本 这样你以后计提折旧时(尤其是分类折旧),可以使其与同类固定资产的折旧率一致;如不考虑,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 这样你以后计提折旧时,就要考虑已使用过的时间,相应减少其折旧年限。个人意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