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婚的烦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0:44:44
我想替妹妹咨询一下,妹妹今年23岁,在福建省霞蒲县已经领了结婚证一年了,他家境不好,也没受好的教育!未和男方办习俗酒席仪式,所以也未和男方正式的共同生活在一起,只是偶尔在一起,现在那个男的对她不好,又不争气,两个感情破裂!觉得这样的男人很垃圾,根本就不配,不能把自己一辈子的幸福毁在这样男人身上!现在妹妹坚决要求退婚,现在那个男的一直纠缠着我妹妹不放,还逼我妹妹这月22号要跟他结婚,还恐吓我妹,说要是不跟他在一起,就不放过我妹和家人安危问题。说要我妹妹还他的全部订婚彩礼和要精神损失费30万(冒失敲诈)!当时把比较传统思想的妹妹吓的不敢告诉我,以及远在河南省成家的大哥大嫂,现在我妹妹把事情全部告诉了我们,现在的我们相当的气愤,真想揍他一顿!所以更不想跟这种男人多说什么...因为理智,所我们很冷静!给他两个选折:一,把全部订婚的彩礼全部还他,以后互不相干;二,就是去起诉他。那个男的说不签字来耍赖,现在妹妹单方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退婚手续,不知道可不可以?该怎么办理这样的手续?
妹妹想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还有要是双方协议不妥,真起诉他!妹妹不退他彩礼可以吗?要他赔我妹妹离婚后应分给我妹妹基本的财产问题和离婚生活保障款?不知道如果妹妹这样的做法受不受法律保护呢??请求您给我答复,好吗?谢谢了。

你妹已领结婚证,在法律上已属婚姻关系,不是民间的退婚就可以解决的,应该是离婚。结婚证是婚姻关系的法定凭证,就算没有请客和办酒席仪式,你妹和他也是法定的夫妻关系。即然是夫妻,就不存在退还彩礼等问题,只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

如是你妹要提出退婚(实为离婚),两人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彻底破例。法定离婚的条件有:
一、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二、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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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说的情况,他们之间应算是离婚。
从办案实际来看,彩礼应该退,不少于70%。(如果共同生活了好几个月,不超过一年只退30%)
他要青春损失费和你要生活保障款,在审判实际中不会受到法院支持。
不签字不影响法律的效力。
打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最好带好防身武器,首先做好保护自己的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