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的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3:42:41
我在上劳技课上看书,结果被老师抓组了,把我的书没收了(书是学校的),不还给我,还让我自己赔。老是有这样的权力吗?

《民法通则》
第七十五条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宪法》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所以他是犯法的。他的行为并不属于暂时保管。而是属于非法侵占。而且要求你自己赔就更不合法了,属于非法索要财产。
你先和他沟通,再不行的话可以叫家长出面。
还是不行的话!告他吧,他绝对理亏,打个110就ok。

错字连篇

老师可以按学校的规定处罚但不能没收你的书

事情理论上应该这样处理,你应该先向校方赔偿书的价款,而后向你的老师追偿或要求其返还原物。

我认为这事没这么严重,谈不上什么权利不权利的问题,我相信老师缴你的说目的不是为了要你赔钱,如果你只是在这样的认识层,那么你将永远得不到进步,什么时间做什么事,老师是帮助你的,而不是害你。为什么总要说这权利,那权利。合理的权利需要保护,但是反过来说,你又有尊重老师的劳动成果吗?勿以恶小而为之,凡事多找自己的原因,只盯着别人找原因,叫象老鼠钻进了牛角尖。相信你虚心的承认错误,你的书是拿得回的。学校是育人的地方,老师是帮助你成长的地方。另外你在写完东西后多读几遍再发表,看是否通顺、有无错别字。


只是老师这么做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