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圣陶写得《皇帝的新装》的续篇,有什么意义?急救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23:51:49
叶圣陶写得《皇帝的新装》的续篇,有什么意义?

1809年2月12日,阿伯拉罕·林肯出生在肯塔基州哈丁县一个伐木工人的家庭,迫于生计,他先后干过店员、村邮务员、测量员和劈栅栏木条等多种工作。1834年,他当选为伊利诺斯州议员,才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
当时,美国奴隶制猖獗,1854年南部奴隶主竟派遣一批暴徒拥入堪萨斯州、用武力强制推行奴隶制度,引起了堪萨斯内战。这一事件激起了林肯的斗争热情,他明确地宣布了他要“为争取自由和废除奴隶制而斗争”的政治主张。1860年他当选为总统。南方奴隶主对林肯的政治主张是清楚的,他们当然不愿坐以待毙。1861年,南部7个州的代表脱离联邦,宣布独立,自组“南部联盟”,并于4月12日开始向联邦军队发起攻击,内战爆发初期,联邦军队一再失利。1862年9月22日,林肯宣布了亲自起草的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文献——《解放黑奴宣言》草案(即后来的《解放宣言》),从此战争形势才开始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北部军队很快地由防御转入了进攻,1865年终于获得了彻底的胜利。
此时,林肯在美国人民中的声望已愈来愈高了,1864年,林肯再度当选为总统。但不幸的是,1865年4月14日晚,他在华盛顿福特剧院观剧时突然遭到枪击,次日清晨与世长辞。
回答者: gongyuhui61 - 初学弟子 一级 12-8 18:18
生平 (1809-1865)
亚伯拉罕•林肯(1809-1865 ),美国第 16 任总统。
1809年2月12日,林肯出生在肯塔基州哈丁县一个清贫的农民家庭,用他自己的话说,他的童年是“一部贫穷的简明编年史”。小时候,他帮助家里搬柴、提水、做农活等。 父母是英国移民的后裔,他们以种田和打猎为生。1816年,林肯全家迁至印第安纳州西南部,开荒种地为生。9岁的时候,林肯的母亲去世了。
一年后,父亲与一位寡妇结婚。继母慈祥勤劳,对待前妻的子女如同己出。林肯也敬爱后母,一家人生活得和睦幸福。由于家境贫穷,林肯受教育的程度不高。为了维持家计,少年时的林肯当过俄亥俄河上的摆渡工、种植园的工人、店员和木工。18岁那年,身材高大(1.93米)的林肯为一个船主所雇佣,与人同乘一条平底驳船顺俄亥俄河而下,航行千里到达奥尔良。
在25岁以前,林肯没有固定的职业,四处谋生。成年后,他成为一名当地土地测绘员,因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