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告知没有发票可不可以拒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2:56:05
告诉发票用完了,给我个收据,下次去取,但我没有空再特地跑一次了,这明显增加了我的麻烦。
如题,谢谢有明确说法来源的回答。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应开具未开具发票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餐管的这种行为明显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你可以打当地税务局(地税)的电话进行举报,或拨打12366电话进行举报。

我上礼拜请客吃饭也遇到这情况
现在好多饭店为了逃税都用这招
不过我还是下次去取的 他们会给你的 就看你有没有记性了 忘记的话他们就逃一次
没什么办法的

这要分两种情况;一、确实是饭店发票用完了,给你收据,让你下次去取。二、饭店为了逃税用这招。如果你相信他们的话,只好辛苦你再跑一趟。如果你不相信他们的话,你可以持收据去地税局举报他们,让地税局去查处,毕竟地税局了解他们的用票情况,如果地税局查实确实是饭店发票用完了,你也没辙,如果不是,地税局会按《发票管理办法》进行查处。退一步讲,如果地税局和饭店关系好的话,你就真没辙了。

你不付款能走得了吗

消费了,就应该付费,这走在哪里都是说得起走的道理。不能够因为餐馆店没有发票就不付费。正如若你去坐飞机一样,是不是航空公司不能够给你提供发票了,你就也可以不付机票钱了?